不过户抵押车出事故是承担(典当行抵押车)
很多朋友总是问:这种不过户的质押车,出了交通事故是不是找原车主?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看看以下案例:
杨律师: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买卖机动车并不以产权登记,过户为必要条件,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对于机动车买卖,他只要签订有买卖协议,实际付款,并且把车子实际交付给买授人,这种情况下,那么买车的这个行为已经完成了,也就是说,这个车子的所有权是归买受人,并非出卖人。
那么,当机动车已经转让,但没过户,并交付使用的,当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究竟谁来承担呢?
杨律师告诉记者,根据: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车主购买得有保险合同,并且是在保险合同期限内,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一般都是由保险公司,他的保险合同份额之内承担,不足的部分,再由买受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到我们的抵押车和普通的机动车一样
我们平时所讲的抵押车其实就是以债权转让的方式转让机动车,买方支付了对价,并交付了使用,所以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由现在的客户承担责任。原车主是不负责任的。
特别提醒
我们在使用抵押车过程中,年审和购保险是关键的,特别是保险问题不容忽视,有些家伙总以为不过户给自己,可以为所欲为,甚至,违法驾驶出现交通事故了逃逸,都是不可取的。这里特别提醒:使用抵押车的人士,车辆已经交付给您,并签了抵押协议,以后发生的事就是与您有关的了。请谨慎合F驾驶!